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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4-09-12 12:41:41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李鹊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本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批次全镇新开发乡村公益岗岗位117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详见《李鹊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上岗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劳务协议,并追回相应补贴。

1.在企业任职或担任出资人。

2.正在享受其他类型补贴(失业金、失业补助金、老书记补贴等)。

3.财政供养人员(两委成员、村医、报账员、网格员、计生专职主任等)。

4.跟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从事乡村公益岗。

6.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不得从事乡村公益岗。

7.在职缴纳职工社保、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8.缴纳单独工伤保险的不得从事公益岗。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见《李鹊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各报名地点(户籍所在行政村)报名。报名过程中村级、镇级工作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材料:《广饶县李鹊镇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需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还需提供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还需提供离异或丧偶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还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及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开公示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经李鹊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拟安置上岗人员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审批备案

社区(村)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五)培训上岗

县级审批备案后,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组织上岗。

五、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

1.涉及到年龄方面以身份证为准。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46-628670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4.如政策变动,以新政策为准。

5.本公告由李鹊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李鹊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李鹊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doc

李鹊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