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码头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2024年大码头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共开发119个。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上岗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劳务协议,并追回相应补贴。
1.在企业任职或担任出资人。
2.正在享受其他类型补贴(失业金、失业补助金、老书记补贴等)。
3.财政供养人员(两委成员、村医、报账员、网格员、计生专职主任等)。
4.跟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从事乡村公益岗。
6.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不得从事乡村公益岗。
7.在职缴纳职工社保、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8.缴纳单独工伤保险的不得从事公益岗。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补充说明
1.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需如实说明亲属关系,并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级研究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在报名时,未如实说明亲属关系,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在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大码头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大码头镇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 日--2024年9月14日。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所在村(社区)报名。
4、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开公示
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经镇审批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的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培训上岗
县级审批备案后,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五)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大码头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610371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