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饶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本街道公开发布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2024年广饶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共开发178个。
二、安置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在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补充说明:
1、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符合条件的,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若未如实说明亲属关系,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广饶县广饶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广饶县广饶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需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非东营市户籍人员另需提供东营市内《居住证》。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需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还需提供离异或丧偶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及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所在村报名。
4、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开公示
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的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培训上岗
县级审批备案后,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五)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涉及到年龄方面以身份证为准;
(四)如政策变动,以新政策为准。
本公告由广饶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660157
附件1:2024年广饶县广饶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x
广饶县广饶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