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林甸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水平,补充林甸县第一中学学科教师不足,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林甸县教育局现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岗教师,为林甸县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2名。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遴选后能立即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是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岗教师(林甸县林甸镇东风中学、林甸县林甸镇中心小学除外),第一学历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历;遴选对象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报考岗位需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研究生毕业的,其研究生专业和本科专业有一个与招考职位专业一致即可。
三、组织分工
公开遴选工作由林甸县教育局组织和实施。成立面试考核委员会:
主 任:尤长洪
副主任:蔡佰峰 邱宝亮 庞春阳 李家君
成 员:王海涛 王 晶 赵明珠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
地 点:林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打印版报名表两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由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通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拟定面试时间:8月13日进行面试
面试流程:1-3分钟的自我介绍,试讲10分钟
(以报名、资格审查当天发出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录取
按遴选岗位数1:1的比例录取,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对象在林甸县教育局进行公示。
(五)聘用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林甸县第一中学负责办理调入人员的编制及福利待遇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学校工作。如本次遴选出现空岗或缺岗,将根据其它学科急需程度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根据黑价联【2015】4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用100元/人。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459-3322439
报名人可自行打印报名表填写
林甸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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