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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甸县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考试相关通知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2024-08-01 19:47:51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确认2024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拟招聘名额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为林甸县内3个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3人,招聘专业为中医学(不包括中西医结合)(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详见《林甸县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报考使用的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新录(聘)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此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4日

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林甸县双鹏购物广场室内步行街与长盛街交叉口东80米)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和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除报名表粘贴照片外,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填写姓名)。

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合并或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是否达到开考比例以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取消的请按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需要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素质、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3:1的,将合并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请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核由林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公示

(七)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六)聘用

(九)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林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六、相关待遇

(十一)(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林甸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学历、服务期限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日(含当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通知内容由林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3320020(周六周日不受理)

监督电话:0459--3323766(周六周日不受理)

附件1:《林甸县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林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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