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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30 16:51:02

根据《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其中:11月8日为上午 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四、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11月7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010001、2403010003、2403010007

11月7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010002、2403010004

11月8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010005—2403010006

2

2403010008—2403010010

3

2403020001—2403020025

4

2403030001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1式2份,1份资格复审时上交,1份应聘人员自己留存;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6.应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六、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按时顺利完成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前按照所报考岗位条件,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3.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回执单》、《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考试安排,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打开).xls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