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应聘人员:
按照《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和《关于对2024年咸阳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相关原件资料现场核验的通知》规定,2024年咸阳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现场核验工作已经结束,现就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咸阳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标准
(一)体检工作由咸阳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体检日期、集中地点和时间: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咸阳市体育馆门口集中,按时参加体检。
联系人:陈忠勇、白晓龙、霍 伟
联系电话:029-33551270
(三)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咸阳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
(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按体检日期和集合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中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对待。
(四)体检、考察环节递补的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体检。
附件:2024年咸阳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点击打开).xlsx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