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经研究决定,温州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条件
(一)选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称 |
其他 |
1 |
骨伤科医生(后备病区负责人) |
1 |
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中医骨伤科学 |
正高级 |
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科室管理经验者、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专科主任、省级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和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下午18时。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发送个人资料至邮箱39047717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个人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荣誉、承担科研基金及发表论文情况(标注作者、期刊名、时间等)、获奖成果及相关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于2024年11月4日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考核,据此作为应聘资格的取得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结束,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拟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按与医院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告知事项及其他
1.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医院结合需求岗位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3.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56671511。
6.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市中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科室:温州市中医院组织科,联系电话:0577-56671572。
温州市中医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