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芜湖市湾沚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2022〕1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湾沚区国资委聘任的,在区属国有企业兼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湾沚区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委派到区属国有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芜湖市湾沚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任职资格及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重组兼并、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五)兼职外部董事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七)《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相应的工作时间保障,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不超过2户,兼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的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九)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2、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7、本人曾担任拟任职公司领导人员的;
8、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最近3年曾在拟任职公司担任领导人员,以及在拟任职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9、本人最近3年曾与拟任职公司有过直接商业往来的;
10、本人持有拟任职公司及其股东单位,或拟任职公司所投资企业股权的;
11、本人现任职单位与拟任职公司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以及关联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程序
(一)人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湾沚区国资委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芜湖市湾沚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和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加盖推荐单位印章报湾沚区国资委。
(三)人选评审。湾沚区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
(四)公示。对通过评审拟入库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湾沚区国资委对兼职外部董事入库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征选增补。
四、申报材料
(一)《芜湖市湾沚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和扫描件。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
(三)其他证明具备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能力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方式,征选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5日,请推荐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三楼辅楼审计办公室)。
本公告由湾沚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曹俊灿 联系电话:0553-8829186
附件:芜湖市湾沚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0422.doc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