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十八条举措》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度从泾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面向全县村(社区)“两委”正职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县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以下,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3年以上(2021年10月1日前任职),目前仍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其中,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报名“乡编村用”专项招聘的;
2.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泾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408室)。
3.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泾县2024年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向任职村(社区)所属乡镇党委提出报考申请。各乡镇党委在接到报考人员报考申请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就提出报名申请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表现、情况,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及时反馈给相关报考人员。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任村(社区)“两委”职务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经由党委盖章的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及其电子版(jpg格式)到泾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择优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照条件和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审查结果。
2024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择优招聘工作始终,如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和业绩考核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总分100分,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农业农村知识、县情等。
业绩考核由“业绩评价分”和“获得荣誉分”两项构成,满分100分,其中业绩评价分占90%、获得荣誉分占10%。“业绩评价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社工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围绕2021年换届以来集体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和美乡村建设、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等情况,综合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开展实绩评估。“获得荣誉分”主要为考核对象在村(社区)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情况,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按照0.5、1、1.5等分值,累计计算荣誉得分。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4:6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笔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差额考察方式,在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分别增加1人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绩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绩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等单位,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建议人选,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先锋网”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需在相关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此次择优招聘的相关人员受聘后,享受所属乡镇同级人员同等待遇,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后需继续在村(社区)工作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调,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原则上不得调动。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县委组织部、泾县县委社会工作部、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泾县先锋网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02571(泾县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63-5102637(泾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35(泾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泾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泾县2024年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