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2024级法学辅修第二专业拟录取名单(附件1),公示期三天,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须在10月28日下午17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科研与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研发大楼B座601室),联系电话:85955950。
第一次开课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开始,具体开课时间和地点请查看附件2。开课前两周为辅修专业课程试听周。学生一经录取,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上课,如因故要放弃辅修学习资格(包括试听周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教务报名系统主动取消报名资格(11月4日-8日),免收学费。试听周结束后如再有退学的,须办理退学辅修专业手续(见教务处官网-下载园地-学生管理“辅修专业退学审批表”),根据相关规定不再退费。
法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