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是中共青岛市委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
学校位于青岛市宁德路18号,现占地200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完备,拥有大小餐厅、健身房、多功能厅、室内羽毛球、乒乓球馆、干部心理能力提升中心等设施。目前二期工程建设正在推进,建成后将显著扩大办学规模、升级办学设施。学校内设机构19个,其中10个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的教学教辅部门,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加挂青岛市“一带一路”〈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研究中心)、中共党史党建与党性教育教研部、管理学教研部(加挂青岛市情研究中心)、法学教研部、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加挂领导力研究中心、青岛市干部心理能力提升与评价中心)、政治学教研部、科研部、信息网络中心、图书与文化馆。
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贯通人才“引、育、管、用”全链条。拥有一批国家二级教授、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等高层次专家学者,并建设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比学赶创全国先进”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五名五高”工程,诚挚邀请各方青年才俊加入!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人。(详见《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工作;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具备党校教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同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或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dxzzrsb@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专业+姓名+院校”,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张三+北京大学”,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本阶段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17时前截止(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可继续报名。岗位空余情况将适时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通报,供应聘人员参考。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中,山东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职称评聘证书、党员关系证明信、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发布综合测试通知。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专业成立面试评委专家组,负责试讲、答辩工作。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确定试讲题目,并进行20分钟的试讲。
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试讲完成后,进行10分钟的答辩。
综合测试总分值100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试讲、答辩各占60%、40%。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分值相同时,按试讲成绩高的录取。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用。
综合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面试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4、已聘用人员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5、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落实人才引进有关待遇。
(1)近5年主持完成或近2年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
(2)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3)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1位)。
(4)讲授课程被评选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
(5)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和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咨询电话:0532—55798525监督电话:0532—55798401,E-mail:dxzzrsb@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