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景德镇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4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全市各级消防救援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02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1.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警调度员3名;
2.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员3名,消防车B照驾驶员5名,火场文书2名;
3.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员5名,火场文书1名;
4.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员5名,消防车B照驾驶员5名;
5.浮梁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员4名,消防车B照驾驶员5名;
6.南河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员1名,消防车B照驾驶员1名、火场文书2名、通信员1名;
7.昌南新区临时办公点:管理骨干1名,灭火救援员1名,消防车B照驾驶员1名、火场文书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03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5日期间。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理论考试、面试四项。
1、体能: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跑、5x10米折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5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男子5x10米折返跑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
2.岗位适应性测试:消防车B照驾驶员、接警调度员、文职工作人员等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关资质并通过岗位适应性测试。
消防车B照驾驶员:坡道定点起步、倒车入库、侧方停车;
接警调度员、火场文书:笔试总分100分,包括两个部分:
(1)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应用60分,其中:文字录入20分,文章编辑排版20分,电子表格制作和编辑20分;
(2)公文写作,40分。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4.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消防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总分100分。
5.面试:考官当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的程序为: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6.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35%+理论考试15%+面试50%分值比例计算(接警调度员按照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5%)。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间。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政治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要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方面核查了解,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审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04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基本工资为4500元/月,高危补助800元/月等,聘用单位统一购买“六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人身意外、公积金),正式录用后提供免费公交出行、工会待遇保障、子女入学优先(满三年以上)等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与服装。(备注:如上级部门发布调整待遇的相关文件或者做出响应指示,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文件、指示要求做出待遇调整。)
(二)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不定时工作制,除日常轮休外,还依法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事假、病假、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5年的,年休假15天)、丧假。
05注意事项
06监督、咨询电话
冯宇轩:1877981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