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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关于杨苏等两名同志公益性岗位备案公示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4-10-21 10:20:51

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县环卫所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杨苏等两名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杨苏,男,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2.李艳辉,女,长铺镇和平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