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成绥桃等五名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成绥桃,女,长铺镇大公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协管员岗位。
2.唐伯益,男,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保洁员岗位。
3.李海青,女,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城东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保洁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月22日—2024年7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