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缺额情况,按照《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中关于“建立备用人员库”的规定,我院拟从库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充招聘1名“书记员岗1”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聘用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
一、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政治部:023-42750096
来函地址及邮编: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振兴路168号(401519)
三、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访方式向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反映。
(二)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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