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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8 17:54:0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公告》,现将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单位和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共5家事业单位,11名考生进入面试。招聘单位、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请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

2.请考生关注自己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8:20进场,8:40开始抽签(8:4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9:0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艺术楼,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三、岗位取消和保留情况

1.咸宁市教育局所属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申请,市教育局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2.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师”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进行合议。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成绩折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贡献评定分值×20%+面试成绩×40%。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后返还。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资料,进行身份确认并抽签。

5.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7.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不得在题本上写字。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考生回答问题时要把握时间,考场放有倒计时显示器,请注意观察。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返回候考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1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