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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核减咸宁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部分职位计划的公告

来源: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组工网     2024-09-29 18:14:02

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咸宁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咸宁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考生报名、组织推荐及市直各遴选(选调)单位的资格审查,部分职位计划由于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现将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公告如下:

一、职位核减取消情况

(一)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应予以核减计划的遴选职位

市委组织部(市党员教育中心)14223002000000001职位,原计划遴选2人,核减1个计划,该职位现遴选1人。

(二)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应予以取消的遴选职位

1.市史志研究中心14223007000000001职位;

2.市发改委(市价格认定中心)14223011000000003、市发改委(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14223011000000004职位;

3.市财政局(市会计局)14223013000000001职位;

4.市统计局(市经济社会综合调查队)14223022000000001职位。

以上5个遴选职位计划遴选5人,均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取消。

(三)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应予以取消的选调职位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40010职位;

2.咸宁高新区管委会20240015职位。

以上2个选调职位计划选调2人,均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取消。

二、有关要求

1.已报考以上被取消职位的遴选考生(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在2024年9月30日8:00—14: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湖北省2024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重新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完成网上改报,逾期不予受理。

2.各遴选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15:00前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改报人员完成资格审查。

3.已报考以上被取消职位的选调考生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完成改报手续。

4.其余职位已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