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勤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收银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199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4.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
功能科登记室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199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4.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5日(正常工作日内)。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不可代报),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东区)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0796-5702696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成绩各占50%比例。
六、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3日8:30-10:00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3日15:00-17:00
笔试面试地点:门诊大楼四楼党委会议室。
七、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考试原则上要达到1:2方可开考,如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和录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由下一名体检合格者替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其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医院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万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十、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人事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待遇参照《万安县人民医院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杜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万安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