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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10-10 11:51:41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临夏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为临夏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招聘辅警150名,其中男性135名,女性15名。具体详见后附《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临夏州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4.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文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6.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临夏州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四、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公安局(https://gaj.linxia.gov.cn)、临夏州人社局(https://rsj.linxia.gov.cn)门户网站及“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67,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等材料,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2024年10月18日18:00。

2.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8:00。

3.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低于3:1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通过指定网站发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打印件)。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5.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测评每人不超过3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不超过2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每人只测评1次。

6.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具体安排如下: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招聘情形”确定名次,无“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面试加试确定最终成绩。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指定网站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报考人员填写政治考察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县(市)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临夏州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三年合同期满后,按规定续聘。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辅警薪酬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工资:2800元/月,岗位工资:2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值班补贴:2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层级工资:按规定考核晋升层级工资。五险一金: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由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均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八、其它事项

(一)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指定网站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每一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0-5920058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州公安局:0930-5920053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286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