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临夏州2024年秋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共设置岗位173个,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42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9)。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往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上岗;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到临夏州工作。
2.符合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学段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4.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要求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要求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岗位的人员,入职2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卫生类岗位的人员,入职3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8.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4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前500名,且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相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其他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7.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8.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录用,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
9.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公示后放弃、辞职、合同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
10.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1.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聘用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登记报名的方式。参加现场招聘会登记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详见:时间及行程安排)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就读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需在上岗前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和汉语翻译件。
5.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6.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0)。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和赴外宣介同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对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及时反馈理由;对所需资料提供不全的,反馈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业成绩、工作经历、执业资格和职称、科研成果、获得荣誉和本硕专业一致性等情况。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
此次引才工作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视情况增加笔试考核,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以加试笔试成绩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比列达不到1:5(包含1:5)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考核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现场面试并打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总成绩并列者,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若出现不能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的情况,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①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
②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试讲内容以教育部门指定课文为准,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应聘人员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教案需复印7份(不含原件),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在兰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和政审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和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和政审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不通过或公示期间放弃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综合岗3年,卫生岗、教育岗5年。
四、时间及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采取赴外宣介报名和集中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9月21日-10月9日根据各场次安排进行现场报名和登记,10月12日-14日在兰州市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9月21日(星期六)8:30,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2024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双选会(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开展宣介报名。
(二)9月24日(星期二)9:00,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2024年秋季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专场暨国防军工类行业专场巡回双选会(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楼迈普厅),开展宣介报名。
(三)9月25日(星期三)14:00,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2024年秋季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专场巡回双选会(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前广场),开展宣介报名。
(四)9月26日(星期四)10:00,在北京市北京大学燕园校区开展宣介报名。
(五)9月26日(星期四)15:00,在北京市清华大学西区开展宣介报名。
(六)10月9日(星期三)9:00,在上海市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开展宣介报名。
(七)10月10日(星期四)9:00,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西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展宣讲报名。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和临夏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补充公告。
五、政策待遇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对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引进人才按政策规定转正定级认定职称时,初级职称由同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认定,中、高级职称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州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定级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引进时已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用人单位在岗位空缺内优先予以聘任。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刚性引进签约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三)编制关系
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和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户口关系
引进人才愿意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凭引进聘用文件及时办理落实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携带学龄子女来临夏工作的,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三个阶段中,初次申请进入我州公办学校就学的,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保障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六)其他待遇
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310889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7463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035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
附件:1.临夏州州直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