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弥补县城及塞罕坝周边地区综合执法力量不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参加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定向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笔试考试的人员补录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补录范围
参加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定向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笔试考试的人员。
三、补录名额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劳务派遣人员7人。
四、补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曾因违法或失信行为,被载入失信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补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216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携带资料: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出具的报考资格证明、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依据报名情况,从参加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定向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笔试考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7人(具体人员以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提供的人员成绩单为准)。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需考生本人亲自参加体检,如发现非本人参加体检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欺瞒体检结论者,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个人提供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征信证明。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补录资格。
(五)公示
对补录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异议,经查实后取消补录资格。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补录的人员属临时聘用人员,不占编制,由河北木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辅助执法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合同签至2025年5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薪酬待遇:工资参照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计发,每月3000元以上,缴纳五险。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补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补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补录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补录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查看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4-7528562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