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部分院校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要求,沙市区2024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已完成双向选择,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1.西南大学:马佳慧
2.华中师范大学:刘诗雨
3.华中师范大学:张静
二、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00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1张登记照片(与报名时使用一致),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8点之前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院内(沙市区江汉路120号)集合。若未能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费用自理(自带600元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3)入围体检考生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勿服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请空腹。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工作安排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备案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四、聘用
(一)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区教育局党委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免费师范生考核聘用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聘用工作稳妥有序;区纪检监察要加强对考核聘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核聘用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体检须知
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