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湖北 > 沙市区

沙市区2024年考核聘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4-09-29 17:47:31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部分院校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要求,沙市区2024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已完成双向选择,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1.西南大学:马佳慧

2.华中师范大学:刘诗雨

3.华中师范大学:张静

二、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00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1张登记照片(与报名时使用一致),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8点之前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院内(沙市区江汉路120号)集合。若未能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费用自理(自带600元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3)入围体检考生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勿服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请空腹。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工作安排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备案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四、聘用

(一)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区教育局党委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免费师范生考核聘用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聘用工作稳妥有序;区纪检监察要加强对考核聘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核聘用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体检须知

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