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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外雁归巢”行动(第四批“回家工程”)报名公告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4-09-20 09:49:02

为深入推进“群雁工程”,有序引导社区工作者回居住地社区工作,根据《沙市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沙党建文〔2022〕6号)精神,结合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社区工作者“外雁归巢”行动(第四批“回家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关于“建立‘四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省内互认机制”相关精神,本次纳入社区工作者“外雁归巢”行动(第四批“回家工程”)对象范围为:湖北省内纳入“四岗十八级”管理且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满足岗位相应报名条件。

二、岗位及条件

(一)目前空缺岗位

1. 社区主职岗位1人(详见附件1,下同);

报名条件:(1)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空岗社区(现工作社区为沙市区所属城市社区的,居住地为空岗社区方可报名;现工作社区为省内其他地区所属城市社区的,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空岗社区的均可报名;下同);

(2)现任社区副职满2年或现任社区主职;

(3)中共正式党员,有较强的治理和服务能力。

2. 社区副职岗位2人

报名条件:(1)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空岗社区;

(2)现任社区“两委”委员满2年或现任社区副职;

(3)中共正式党员,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3. 社区委员岗位2人

报名条件:(1)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空岗社区;

(2)现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满2年或现任社区“两委”委员;

(3)中共正式党员。

4.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17人

报名条件:(1)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为空岗社区;

(2)现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储备岗位

1.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为沙市区;

2.现任省内其他地区社区副职满2年或现任社区主职;

3.中共正式党员,有较强的治理和服务能力。

报名对象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储备人选,当社区党组织书记出现空岗或社区“两委”集中换届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街道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程序补选或选举为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9月19日至10月25日;

2. 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社区工作者“回家工程”报名表》,报区委社会工作部一股(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3A楼413室);

3.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居住地社区证明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套改表(核算表)、当选证书或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对象为沙市区外所属社区的,还需提供目前工作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同意报名证明。

(二)资格审核(10月28日至11月3日)

报名启动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步环节。人员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11月4日至11月9日)

空缺岗位报名对象考察工作由空岗社区所在街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岗位要求,到考察对象现工作社区开展履历审查和适应性考察,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吃苦耐劳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

储备岗位报名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街道考察。

(四)研究确定(11月10日至11月15日)

相关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调整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后公示。

(五)交接上岗(11月底前)

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相关街道社区组织工作交接,依法依规办理社区“两委”成员辞职和补选手续,完善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并及时更新社区工作者信息台账。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套改表、居住地社区信息等。在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2. 各街道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开展符合条件人员摸排,积极配合推进社区工作者“回家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 沙市区委组织部 0716—8883902

沙市区委社会工作部0716—8883952

附件:1. 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外雁归巢”行动(第四批“回家工程”)岗位表

2. 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回家工程”报名表

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组织部

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外雁归巢”行动(第四批“回家工程”)岗位表

附件:2. 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回家工程”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