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的实施方案》(香人社发〔2024〕106 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就业,持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12名,红旗村1名、宝山村1名、松鹤村1名、金星村1名、东坡村1名、长胜村1名、永胜村1名、桥头村1名、下桥头村1名、新仁村1名、礼仁村1名、社区居委会1名。按照就近就地招聘的原则,招聘符合就业见习岗位安置条件的香格里拉籍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 16-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香格里拉市脱贫家庭(含监测户)、易地搬迁家庭 、“雨露计划 ”、零就业家庭人员。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无就业经历记录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或16-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7.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香格里拉市脱贫家庭(含监测户)、易地搬迁家庭、“雨露计划 ”、零就业家庭人员。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虎跳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发布村(社区)就业见习岗位选聘公告;2. 各村(社区)组织报名,收集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5.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并由村(社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州人社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一)岗位职责
到岗人员接受村“ 两委 ”统一管理,服从村“ 两委 ”工作安排,同时要按照市人社部门、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社保中心工作要求,开展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排查,建立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并按月更新数据,征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 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及时发布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信息,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做好人社领域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录入、统计等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就业见习期为12个月。就业见习人员在岗期间,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由迪庆州人社局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安置时限为1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服务地点为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有关材料到所在村(居)委会报名,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按照“ 谁开发、谁使用 、谁负责” 的原则进行管理,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两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做好人员使用管理、监督考核、退出及递补等相关工作,对安置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 吃空饷”等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 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二)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用人单位(各村(社区))进行清退 ,并解除就业见习协议:3.无故旷工超过部门或当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数或次数的 ;5.不履行劳务上岗协议中所约定岗位职责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且经整改不到位的 ;(三)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就业见习岗位:凡有人员退出时,由各村(社区)上报虎跳峡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报告市人社局后,停止发放岗位补贴。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