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云南 > 香格里拉市

格咱乡2024年村基层就业见习岗位选聘公告

来源: 格咱之声     2024-09-19 09:59:21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基层就业,持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24〕44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迪财社〔2024〕131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迪人〔2024〕58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迪人社发〔2024〕102号)、《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的实施方案》(香人社发〔2024〕106号)要求,现向全乡广大群众发布格咱乡2024年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选聘公告。

一、开发原则

(一)按需设岗原则。综合人口总数、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和开发岗位资金的承受能力,科学确定就业见习数量。

(二)一人一岗原则。一人只能安置在一个就业见习岗位,不能重叠安置在同部门或跨部门开发的其他类的就业岗位。(如:不能与财政供养人员、基层治理专干、“村两委”工作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等重叠享受)

(三)自愿公开。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四)统一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由乡(镇)统一管理,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市级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安置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安置名额

格咱乡村(社区)基层就业见习岗位共计6名,各村招聘名额如下:格咱村:1名、翁上村:1名、翁水村:1名、浪都村:1名、木鲁村:1名、纳格拉村:1名。

(二)资格条件

按照就近就地招聘的原则,招聘符合就业见习岗位安置条件的香格里拉籍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香格里拉市脱贫家庭(含监测户)、易地搬迁家庭、“雨露计划”、零就业家庭人员。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无就业经历记录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注册 登记市场主体 、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或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4.获得在校学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香格里拉市脱贫家庭(含监测户)、易地搬迁家庭、“雨露计划”、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时间:安置时限为1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待遇保障

(一)岗位补贴。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就业见习期为12个月。就业见习人员在岗期间,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500元。

(二)社会保险。由迪庆州人社局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岗位职责

到岗人员接受村“两委”统一管理,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同时要按照市人社部门、乡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开展辖区内劳动者就失业情况排查,建立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并按月更新数据,征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及时发布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信息,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做好人社领域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录入、统计等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六、岗位开发程序

岗位开发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发:

1.由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发布村就业见习岗位选聘公告。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5)其他有关事项。

2.乡人民政府组织报名,收集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

3.组、村、乡三级评议审核。

4.组、村、乡三级评议审核后,将拟安置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审核。

5.市人社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反馈到乡人民政府,在乡、村两级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情况存档)

6.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并由各村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和《香格里拉市就业见习人员告知承诺书》,由州人社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8.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七、岗位管理

(一)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人员使用管理、监督考核、退出及递补等相关工作,对安置不符合安置条件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由市人社局定期对各乡(镇)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用人单位(各村)进行清退,并解除就业见习协议:1.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3.无故旷工超过部门或当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数或次数的;4.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劳务上岗协议的;5.不履行劳务上岗协议中所约定岗位职责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且经整改不到位的;6.其他不符合就业见习岗位安置条件的。

(三)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就业见习岗位:1.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2.刑事犯罪的;3.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4.就业见习岗位劳务上岗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结清并停止发放其岗位补贴。

八、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各村村民委员会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向村委会负责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毕业证等有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各村民委员会联系方式:格咱村-熊正英 13988769016、翁上村-司那扎巴 13988774612、翁水村-格桑江才 13988765825、浪都村-徐晓波 17708877779、木鲁村-七林拥宗 18213226649、纳格拉村-吴晓斌 18760884917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格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7-8886088

格咱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