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开发14个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别
乡镇公共服务、工勤岗(医保窗口代办)、工勤岗(公共环境卫生)
二、岗位聘用时间
2024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
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