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续聘3名公益性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岗位续聘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
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续聘3名公益性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岗位续聘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