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见习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名基本条件
任职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学前教育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有经验者优先。0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1张。
3.填写《象州县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送到象州县第四幼儿园门卫室(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528号)。
(四)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03聘用程序
(一)面试。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8:30开始)2.面试形式:(1)通过回答预设的问题,对考生的教育理念、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考生现场展示一段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实施。试讲内容可以是幼儿园常见的教学活动,如故事讲述、手工制作、音乐律动等。3.面试地点:象州县第四幼儿园(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528号)(二)签订协议书。根据面试成绩按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本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
04见习期及待遇
见习期为6—12个月,见习基本生活补助1690元/月,按规定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第四幼儿园咨询,咨询电话:0772-439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