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象州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辅警15名。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定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开展招聘辅警笔试及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一)参加人员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网上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考生,共78人(详见附件)。
(二)笔试时间
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象州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
(四)评分标准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应聘考生自行携带水性笔具参加笔试。
2.在考试前30分钟,各应聘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的材料置于桌面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验。开始考试1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4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3.除规定文具以外,严禁将复习资料及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试结束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不得返回考场。
5.笔试结束后次日将在“象州县公安局2024年辅警招聘工作”微信群公布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考生,共78人。
(二)测评时间
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8:00。
(三)测评地点
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田径场(象州县城北路与莲城路交叉口东北300米)。
(四)测评项目
男子(女子)坐位体前屈;男子(女子)跳远;男子(女子)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标准 |
标准 |
24岁(含)以下 |
25-29岁 |
30-34岁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1 |
≤13〞1 |
1000米跑 |
≤4′25〞 |
≤4′25〞 |
≤4′25〞 |
坐位体前屈 |
≥10厘米 |
≥8厘米 |
≥6厘米 |
跳远 |
2.3米 |
2.2米 |
2.1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标准 |
标准 |
24岁(含)以下 |
25-29岁 |
30-34岁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1 |
≤14〞1 |
800米跑 |
≤4′20〞 |
≤4′20〞 |
≤4′30〞 |
坐位体前屈 |
≥12厘米 |
≥10厘米 |
≥8厘米 |
跳远 |
1.8米 |
1.75米 |
1.7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跳远、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测评四项有三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六)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评前,各参加应聘人员要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自带饮用水及少量食物,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承诺书。
2.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下午14:50前到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田径场集合。
3.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应聘人员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4.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体能测评结束后次日将在 “象州县公安局2024年辅警招聘工作”微信群公布体能测评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联系人:韦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象州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笔试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