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公告》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疑义,请与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4-31912269
序号 |
姓名 |
原工作单位 |
遴选岗位 |
考察情况 |
1 |
刘天懿 |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 |
综合保障部工作人员(三)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2 |
聂新茹 |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保障部工作人员(四)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3 |
刘伟 |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
综合保障部工作人员(四)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4 |
曹帅 |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 |
大数据监管部工作人员(五)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5 |
代朕玮 |
沈阳市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 |
大数据监管部工作人员(六)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6 |
梁磊 |
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
大数据监管部工作人员(六) |
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
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工作专班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