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于都县委办公室、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于办字〔2021〕7号)和中共于都县委办公室、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于办函〔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护理人员、3名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注: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9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9月20日为报名第一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投递资料
应聘人员下载《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如实填写打印。投递电子版《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岗位所需材料(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B.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C.执业证和资格证扫描件、D.岗位条件中其他要求有需要精神科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E.本人简历)至ydeyy@139.com(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报送,文件名以“招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具体报名材料以PDF格式提交,勿发图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人事科按照要求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报送邮箱)反馈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本次考试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临床、护理试卷分开)。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如参加理论考试人数未满规定人数,按实际参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综合成绩按理论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理论成绩排名优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时间、地点
1.理论考试(手机大医精诚考试)
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09:30-11:00
地点: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门诊4楼1号会议室
2.面试
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9:30
地点: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门诊四楼2号会议室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提前1小时进入候考区,携带手机一部(充满电)并设置为飞行模式进入考区,将微信、QQ等通信软件退出,以免影响考试。如考试中意外出现退屏现象请举手示意待考官检查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考试迟到15分钟或发现违规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8:00在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需要保持空腹,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考取的岗位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携带执业证和资格证到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的、无相关证件的、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一律取消聘用。
公共卫生临床院区招聘咨询电话:
18270028238(刘传云)
13507971203(张钧)
公共卫生临床院区监督举报电话:
13479498944(毛地发)
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
《于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院院区)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