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严格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于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调对象及选调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均指本岗位选调最低条件。
4.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在试用期的;
(2)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调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县政府7栋一单元301室);
3.报名需持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1份);
(3)本人一寸免冠彩照(3张);
(4)《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5)编制册登记表复印件(1份);
(6)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复印件(需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为准)(1份);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单位党组织证明材料(1份);
(9)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10)“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料。“三支一扶”进入人员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考核服务期满后的安置表等材料。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单》。
注意:1.本次选调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总成绩为100分,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成绩方为有效。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来计算,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评卷结束后,根据全体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报考比例不达1:3,则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均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闱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7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办理选调手续。经选调考察试用合格的人员,由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小组审核后,报请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97-6333519
监督举报电话:0797-633022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小组
(中共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代章)
2024年9月12日
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