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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24-09-18 18:01:51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经有关会议研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将我院2024年第二批各专业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者填写“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招聘报名表”和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招聘报名明细表”一并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xxmu.edu.cn(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受理。

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报名明细表

1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报名表.xlsx

3报名明细表.xlsx

(二)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应聘成绩的核算,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出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为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名单并进行公布,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如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者、自动弃权者等,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7日;

2.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考生关注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官方网站。

四、用人方式

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用人,人员档案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

2.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不予聘用;

3.在此公告前已投递简历的人员需按材料要求准备简历再次报名审核;

4.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姜老师 路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613 0373-380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