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现按规定予以递补,具体递补情况如下:
10201小店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管理岗位考生朱晓,女,准考证号20246041621,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二名考生路遥,男,准考证号20246041616依次递补。
20102小学语文岗位考生王晶洋,女,准考证号20246071528,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七名考生袁佳佳,女,准考证号20246064508依次递补。
20105小学英语岗位考生刘懿茹,女,准考证号20246133228,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十名考生宋佳音,女,准考证号20246080913依次递补。
20105小学英语岗位考生宋雅娴,女,准考证号20246112323,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十一名考生刘婕,女,准考证号20246081712依次递补。
20105小学英语岗位考生李乐瑶,女,准考证号20246080625,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十二名考生曹玲玲,女,准考证号20246050207依次递补。
20107小学体育岗位考生刘思远,女,准考证号20246062015,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八名考生张天华,男,准考证号20246061305依次递补。
50103中职舞蹈岗位考生李梦瑶,女,准考证号20246100716,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二名考生王梦垚,女,准考证号20246061910依次递补。
60101洪门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考生温仁杰,男,准考证号20246042815,放弃体检资格。考生逯芳芳,女,准考证号20246043414,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八名考生张鹏,男,准考证号20246042706依次递补。
60101洪门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考生宋佳远,男,准考证号20246043030,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葛成森,男,准考证号20246044207,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八名考生孙志超,男,准考证号20246043428依次递补。
60104洪门镇卫生院中药学岗位考生史珍瑞,女,准考证号20246043327,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二名考生刘志伟,男,准考证号20246042926依次递补。
60201小店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考生郭承信,男,准考证号20246043815,放弃体检资格。按照递补原则,由总成绩第二名考生艾相旭,男,准考证号20246043127依次递补。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