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蔡与龙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蔡与龙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洋墩乡综合执法大队:蔡与龙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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