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部分县级机关(部门)拟面向全县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将考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17个县级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拟考调相关工作人员33名(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28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普格县部分县级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乡镇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只能报考县委党校及教育系统岗位,医务人员只能报考卫健系统岗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正式参加工作满三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年龄、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按照相关规定约定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外县调入后在我县乡镇工作未满3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25日(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普格县2024年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普格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gx.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综合股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考调岗位。
(三)资格审查。由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登记表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或招录(聘)用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鲜章)。
8.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个人承诺;事业人员需提供同意高职低聘或转岗的个人承诺。
9.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10.需要具备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均需要出具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出具单位加盖鲜章的证明。
1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调仅进行笔试,考调成绩=笔试成绩。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知识》(分值50分)+《专业知识》(分值50分)。
(4)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于2024年9月27日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尿毒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尿毒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尿毒检)由本次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尿毒检呈阳性为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尿毒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和尿毒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本次公开考调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呈报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并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和调动。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合同签订、岗位确认、工资基金审核、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尿检)、考察、试用、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考调考试补充公告、成绩公示及其他有关事宜在普格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gx.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五)本公告由普格县2024年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2024年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34-4774333;
县人社局:0834-4776378;
监督电话:0834-4773820。
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普格县部分县级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普格县2024考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