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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面试通知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4-09-12 10:56:51

按照《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

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遴选人员(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1.面试日期: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2.遴选人员进入考点时间:下午1:00—1:30,1:30停止入场,1:35开始抽签。

3.面试开始时间:下午2:00。

三、面试考点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1楼(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四、有关要求

1.遴选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2.遴选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规定时间内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电子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前,不同岗位的,派出一名代表先抽取岗位先后顺序,同一岗位的遴选人员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5.遴选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遴选人员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遴选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遴选人员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遴选人员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

8.遴选人员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五、其他事宜

请遴选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工作专班

2024年9月12日

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内公开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