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报名时间08:00-11:30;14:30-18:00,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
2.报名地点:
(1)口腔科岗位: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十一楼医务科。
(2)临床护理岗位(含见习岗护士):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十一楼护理部。
(3)总务科岗位: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一楼总务科。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三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就业创业证、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资格审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现场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的方式综合筛选。
1.理论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08:30-10:00
(2)考试地点:德宏州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报告厅
(3)考试范围:
护理——本科护理学类专业用书《基础护理学》第七版
口腔——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口腔基础专业知识(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等相关专业)
总务——水电气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2.面试安排
(1)编外合同岗位:根据考生理论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2)见习岗护士:从报考临床护理岗位未被聘用编外合同护理且符合见习岗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理论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15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分数不到80分不再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4)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理论测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往后递补至录满为止。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1.编外合同岗:按医院相关规定程序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经上级部门审核后续签劳动合同。
2.见习护士岗:按照就业见习人员政策规定,签订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协议。
(七)岗位待遇
1.编外合同岗:薪资待遇按照医院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规定及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按照政策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工作服。
2.见习护士岗:就业见习岗待遇2000元/月/人,按照政策购买人身意外险,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绩效方案执行,统一配发工作服。
本公告由德宏州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2-2111015人力资源管理科;0692-2130857医务科;0692-2119776 护理部;0692-2213756总务科
监督电话:0692-2125354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及就业见习人员报名.doc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