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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聘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储备)乡村医生的公告

来源:玉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09-10 14:39:51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网底作用,进一步健全、优化村卫生室人员队伍,根据《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 《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冀卫【2024】1号),经县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储备)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择优、县招乡聘村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全县12个乡镇招聘乡村医生20人,作为本乡镇乡村医生储备人才。按照《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中的规定,由各乡镇卫生院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储备或调配使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卫生职业道德,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人或配偶户籍在我县且在我县长期居住,志愿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招聘对象年龄须在35岁(含)以下(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有医疗机构从业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5岁(含)以下(1978年9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一体化管理,服从管辖机构的领导和调配,能胜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辖机构分派的其他工作等。

(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或取得与学历对应的执业医师(注册为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为全科)、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具有相应证明资料;对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县级复核、体检、公示、储备或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开始至9月11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在报考岗位(见附件1)所属辖区乡镇卫生院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乡镇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报考人员公开招聘资格。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享受年龄放宽条件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从业经历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标注姓名);

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备齐每人一档案袋交辖区乡镇卫生院审核,乡镇卫生院汇总后于9月12日上午9:30前交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备案(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待乡镇卫生院通知领取准考证。

5.报名后,应保持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联系号码变更、停机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乡村一体化管理、健康帮扶政策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县卫健局将通知各乡镇卫生院于9月13日统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为暂定为9月14日上午(最终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3.考试成绩将通过“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乡镇需求人数进入体检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录人数的110%时,按各岗位报名人数的90%进入体检环节(按四舍五入计算,以实际通知人数为准)。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举报电话:6115929),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或储备手续。

(六)录用或储备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到辖区乡镇有空岗的村卫生室,如本乡镇暂无空余村卫生室岗位,可作为本乡镇村卫生室储备人才,待村卫生室有空岗时再行调剂使用。录用原则参照《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中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办法

(一)录用的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方可由乡镇卫生院进行储备或聘用其到村卫生室。

(二)对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根据乡镇辖区现状和现实情况进行储备或按报考岗位分配(调剂)到相应的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5天内未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对于分配到村卫生室并按规定上岗的乡村医生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三)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协议)制管理,第一阶段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聘期到2025年12月31日,第二聘期与我县之前聘用且在岗的乡村医生统一更换签订管理协议,一个协议期为5年(不足5年满60周岁的,以签订之日到60周岁整年计算)。聘用期满后,根据聘期内日常和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其他医疗服务等实际工作补助组成。

七、本公告由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6115929

联 系 人:杨明华 电子邮箱:jwk6161550@163.com

附件:

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

玉田县各乡镇乡村医生岗位需求.doc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