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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临时公益性岗的公告

来源: 玉田人社     2024-09-10 14:57:22
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4〕58号)文件要求,我县拟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临时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玉田县户籍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
二、岗位设置
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结合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的需要开发设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经面向基层单位征求意见,共有彩亭桥镇、大安镇、孤树镇、郭家屯镇、虹桥镇、林南仓镇、林西镇、散水头镇、石臼窝镇、唐自头镇、窝洛沽镇、陈家铺镇、杨家板桥镇、杨家套镇、玉田镇、、林头屯乡、潮洛窝乡等17家乡镇政府及无终街道办事处(岗位分配见附件)。
三、上岗流程
(一)用人单位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述17家乡镇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无终街道办事处党建办。
3.报名流程:有上岗意愿高校毕业生可到以上18家单位现场报名,填写《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电子版编号。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用人单位9月20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
(二)资格审核与公示。各用人单位将报名信息统一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协查就业情况,协查内容包括社保缴费、用工备案、工商注册等,并将人员信息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系统进行登记。资格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公示期满后,将拟招聘人员信息反馈给各用人单位。
(三)聘用。各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期内。服务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河北省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服务期限两年,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四、本公告由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66905

2024年9月9日

附件:

临时公益性岗位分配

序号

乡镇

岗位数量

1

玉田镇

2

2

杨家板桥镇

1

3

散水头镇

2

4

杨家套镇

1

5

大安镇

2

6

石臼窝镇

1

7

陈家铺镇

2

8

窝洛沽镇

2

9

孤树镇

1

10

林西镇

1

11

林头屯乡

2

12

彩亭桥镇

2

13

郭家屯镇

2

14

虹桥镇

2

15

林南仓镇

2

16

唐自头镇

2

17

潮洛窝乡

2

18

无终街道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