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2024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静安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2名。
一、招聘对象
已参加过由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3日统一组织的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且未被本区任何街道(镇)聘用的人员(包括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非2024年度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报考“五中心一所”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居民区岗位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全日制)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为2024年度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4年度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生。
(六)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解决问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履职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周三)9:00至9月14日(周六)16:00。
(二)报名方式
在“易报名”网站(http://www.ecloudexam.com)上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稳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报考岗位信息锁定不能更改。报名时手机号码填写应准确无误,如因考生原因错过相关考试通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特别告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上海市静安区2024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不实信息的,责任、后果自负。
四、面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3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在笔试成绩合格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统一安排调剂。
资格审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未通过或者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将分批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报考咨询电话
曹家渡街道:52287931 |
江宁路街道:62993607 |
南京西街道:63400314转205 |
天目西街道:62163036 |
芷江西街道:56635339转502 |
共和新街道:56334537 |
大宁路街道:56777874 |
彭浦新村街道:56424276 |
彭浦镇:56659950转807 |
江宁路街道(派遣至区级相关条线部门):62995033 |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8:30—11:30 13:30—16:30
(周末、法定假期除外)。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2024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2024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批公开招聘简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