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审核、笔试、面试、考察、研究环节,现对我校竞争性比选第一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一、公示对象
序号 |
聘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现工作单位 |
1 |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
李夏莲 |
女 |
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2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
张璐 |
女 |
武川县上秃亥乡人民政府 |
3 |
皇甫东燊 |
男 |
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 |
|
4 |
宣传部工作人员 |
李雅茹 |
女 |
包头市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3679877、0471-4925937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