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管理,做到规范招聘、人岗相符、能进能出,优化教师队伍。
2招聘计划
择优招聘编制外临时顶岗幼儿园教师12名。
3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并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在编教职工。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资格审查
重点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以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社会信用记录证明:
8.2张1寸彩色照片(蓝底);
5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12日 下午15:00
地址:新城区蒙古族幼儿园一楼演播厅(新城区艺术厅南街60号)
6面试
我园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并组织具有副高级职称专家评审组进行面试。应聘教师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具体内容和时间。
7体检
拟录取人员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取考生自费,费用由体检机构收取。
因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临时顶岗教师招聘,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怀孕)、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8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通过面试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行备案聘用。
9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填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8:00点止。
10联系方式
电话:15248038558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蒙古族幼儿园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