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法院 2024-09-06 10:14:21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高青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汉字录入技能;3.擅长调解工作、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律相关从业经历优先。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3.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报名地点:请于工作日到高青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3)报名。3.提交材料:报名时应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及学籍证明(彩印)其他技能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4.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组织进行书写能力测试、打字测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数及人员;体检由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对符合条件拟录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高青县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高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工作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