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19号)的精神,经县委编制委员会同意,泉水镇中心小学等13个单位聘用容冰燕等70名同志为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农村小学(含教学点)全科教师。聘用后,执行试用期12个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必须在乡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精神,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请聘用单位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
附件:
2024年浦北县聘用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人员名册(共70名).xls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