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昌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安排,现就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
资格复审及拟派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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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9:30-13:00 15:30-18:30 |
丁青县、边坝县、洛隆县、芒康县、八宿县、贡觉县、左贡县、江达县所属事业单位 |
9月10日 |
9:30-13:00 |
市直各单位、卡若区、类乌齐县、察雅县所属事业单位 |
(二)资格复审及派遣地点:西藏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昌都市马草坝东路横三街6号)。
二、派遣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派遣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并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二)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体检报告原件。2.政审表原件。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因其他原因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6.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驻藏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8.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
(三)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报送相关情况说明书(考生与家长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号码)。
(四)如考生在资格复审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协议和各类合同的,需提供解除协议和合同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五)其他材料(如: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书,报考岗位有户籍或学籍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赴用人单位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95-4843699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