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云人社通〔2021〕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42号)、《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将按照8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芒部路北段县就业中心四楼;通讯电话:0870-3120645。
附件: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