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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辅警公告(1号)

来源:镇雄检察     2024-08-14 14:54:02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7名、辅警1名,招聘详细计划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辅警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35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体检、政审合格;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8:00—8月18日18:00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接收);

2.报名及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879052650@qq.com(文件命名:姓名+电话号码+报考岗位,如:“张三+1234568910+司法岗位”,不以此形式命名的不予资格审查,请勿重复报名)。

联系人:0870-3078367

3.报名所需材料:

(1)《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1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无就业单位的不需要);

(5)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页)扫描件;

(6)岗位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如驾驶证)。

4.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本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进入笔试人员将在“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5.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如有变动,将通过“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到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街心花园南广路170号原人社局3楼招聘咨询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弃考。

6.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三个阶段: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基础、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将通过“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碳素笔、2B铅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和时间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将在“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名单在“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和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具体的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采用上机看打和听打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看打成绩50分+听打成绩50分。

3.面试

面试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按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和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差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由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书记员、辅警名单,采取在“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视情况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每月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镇雄县人民检察院(镇雄县南大街街心花园旁)。

八、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监督电话:0870-3131089)和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监督电话:13887079591)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本公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会通过“镇雄检察”、“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补充发布。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辅警计划表.xlsx

附件2: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辅警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