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业务发展的需求,依照《和田地区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田地区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2 名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和田地区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具有中医(维吾尔医药)特色的“二级甲等”维吾尔医医院。院内开设了 14 个临床科室、11 个医技科室、12 个行政职能科室,共有干部职工 457 人。医院规划投建了 13320 平方米的、具有独立药品生产及质量检验能力的维吾尔医药制剂室;医院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皮肤性病科、康复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是其优势科室,院内以维吾尔医特色治疗为重点的妇科、骨伤科被评为地区级重点专科。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由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组织实施自主招聘。招聘将分阶段进行,此次计划招聘护理专业人员 12 名。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 12 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其中,2024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信息发布平台
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平台。招聘工作的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公告、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阶段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安排均在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按照公告时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因未查看公告导致未按照要求进入下一环节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1.报名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10:00 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20: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送至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人力资源部。
(2)报名材料如下: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20:00。
2、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形式。
4、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7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场设在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
1、面试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考场设在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
2、面试要求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7、体检
面试完毕,根据综合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事业编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8、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医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人员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政审工作由医院党院办和纪检监察办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9、公示
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方面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于 8 月 8 日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10、薪资待遇
按照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11、招聘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超过时限未参加考试相应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平台为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现场报名时,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联系方式
(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医院办公室主任:艾比拜 联系电话:13899474448
人力资源部干部:麦哈巴 联系电话:13079965099
医院办公室固定电话:0903-6622757
(二)现场报名地址
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